一、政策背景
为进一步加强出口管制、规范国际贸易秩序,自 2026年1月1日 起,我国将对两用物项及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管理提出更高、更加明确的合规要求。商务部、海关总署相继发布并实施了新的管理目录和配套规定,对出口企业的合规操作提出了新的标准。
作为一家长期从事国际货运与报关服务的专业企业,上海浦飞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此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与解读,帮助客户提前了解风险、合理安排出口计划。
二、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要求
自2026年1月1日起,凡出口货物属于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》所列两用物项,或属于实施临时管制的两用物项,出口经营者必须:
- 依法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
- 并在获批后,取得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》;
- 在许可证有效期和许可范围内组织出口。
未取得相应许可证的,两用物项不得出口。
这意味着,传统理解中“普通货物即可出口”的情况将进一步减少,技术属性、用途属性将成为出口合规审查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钢铁产品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
除两用物项外,商务部联合海关总署同步出台文件,将部分钢铁产品正式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。
根据最新发布的《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6年)》:
- 目录附件中列明约 300项 HS Code;
- 包含第72章全部商品;
- 以及 第73章中 HS 7301–7307 所对应的产品。
自2026年1月1日起:
- 出口上述钢铁产品的企业,必须办理 出口许可证;
- 且须采用 正式报关方式 出口,不再适用于简化申报或非正式出口模式。
四、两类许可证的衔接与适用关系
在实际操作中,不少企业关心:如果货物同时涉及两用物项和钢铁产品管理,应如何办理?
根据现行规定:
- 已取得出口许可证,但尚未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,货物出境前仍需另行获批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;
- 已获批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,可 免于申领出口许可证。
简言之:
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管理效力高于出口许可证。
企业需结合货物属性,准确判断适用的许可证类型,避免因证件不全导致通关受阻。
五、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与建议
此次政策调整,将对钢铁贸易、设备零部件、工业材料及部分技术型货物出口产生深远影响。我们建议出口企业:
- 提前梳理产品HS编码及技术属性,确认是否涉及两用物项或许可证管理目录;
- 预留充足的许可证申请时间,避免影响交期;
- 与专业的货代及报关服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,确保申报路径正确;
- 对长期出口的产品,建立内部合规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。
六、上海浦飞国际的专业支持
上海浦飞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长期服务于工业品、钢铁制品、设备及敏感货物出口客户,在 出口合规判断、许可证配合、正式报关及国际运输方案设计 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。
如您对:
- 两用物项属性判断
- 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
- 2026年后出口模式调整
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、稳妥的解决方案。
政策已定,合规先行。
提前准备,才能确保2026年后的出口业务持续、稳定、高效运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