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菲律宾海关总署最新颁布的海关行政令(CAO)第02-2024号5.5a条,自2024年6月10日起,至菲律宾货值不超过 10,000 PHP 的进口低值(de minimis)货件,将被征收 380 PHP 的进口处理费。上述费用由菲律宾海关总署征收,并将在账单中显示为“其他政府费用”。
为了遵从 CAO 第02-2024号,自2024年8月25日起,UPS 将对进口至菲律宾的进口低值(de minimis)货件收取一项新的“低值货件处理费”:70 PHP,增值税(VAT)12% 将适用于此项收费,并在账单中显示为“其他收费”。
费用概览
适用的收费 | 金额 |
进口处理费(菲律宾海关征收) | PHP 380 |
低值货件处理费(UPS 收取,增值税12% 适用) | PHP 70 |
总计 | PHP 450 |
这些费用无论付费方式如何,都会由发件人承担。因此,发件人在账单上看到的应付金额总计如下:
PHP 380 + PHP 70 + (PHP 70 x 12% VAT) = PHP 458.40
更多详细信息,请参阅菲律宾海关 CAO 02-2024 文件:[CAO 02-2024]
(https://customs.gov.ph/wp-content/uploads/2024/05/2024CAO-02-2024_1.pdf)